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
根据最新调整,南京市公积金贷款年限将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这意味着连续缴存满5年的购房者可以在退休后的10年内还清贷款。
对于已婚购房者,贷款年限将按照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不再区分主借款人或配偶。同时,最高可贷额度也将根据借款人的最长可贷年限来确定。
首付比例和贷款次数认定
根据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将按照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对于组合贷款,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分别为首套房的80%。
此外,取消了“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购房者可以根据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来计算贷款次数,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其他调整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按照认定的房产套数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提取和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
多子女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消了首次首套的限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浮到60万一人,120万一户。
已经申请但未发放的贷款将根据贷款申请人意见进行调整,而已经发放的贷款则不允许再做调整。
以上调整将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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