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南京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首付款比例进行了下调。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选择。
加大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为了支持军人购房,南京市加大了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借款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是现役军人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同时,现役军人和退役5年内的退役军人在南京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享受一次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给予军人更多的购房支持和优惠。
优化贷款计算方式
为了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需求,南京市优化了贷款计算方式。借款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选择余额倍数法计算可贷额度的,可以将本人及配偶一年内在南京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可贷额度。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更好地利用住房公积金,提高购房者的贷款额度。
拓展加装电梯提取覆盖范围
为了改善老旧住区的居住条件,南京市拓展了加装电梯提取覆盖范围。支持缴存人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南京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合计额度不超过实际分摊费用。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改善老旧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
为了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南京市允许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参照南京市购建(还贷)提取政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实现安居梦想。
推进老旧住区自主更新使用住房公积金
为了推进老旧住区的自主更新,南京市允许符合城市更新要求的老旧住区房屋产权人及其家庭成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提取和贷款。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推动老旧住区的改造和提升,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以上就是南京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相关内容。这些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选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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