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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调整,为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吉屋   2024-09-04 0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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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为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供更便利的条件。新政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年限、首套房认定标准、贷款次数等方面的规定。

一、延长贷款使用年限

根据新政,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的职工,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对于已婚的贷款申请人,可贷年限按照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不再区分主款人或配偶。

二、统一首套房认定标准

新政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与商业贷款认定标准统一起来。对于组合贷款,商贷认定为首套,公积金贷款也按首套利率执行。此外,取消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但仍执行房屋存在未结消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三、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

新政取消了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首次首套限制。此前,多子女家庭首次首套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一人、120万元一户,现已取消该限制。

这些调整将于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对于已经申请但未发放贷款的情况,将根据贷款申请人的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新政调整旨在进一步刺激购房需求,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便利的购房条件。相信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对南京楼市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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