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南京买房> 南京买房攻略> 我的南京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新政可用于购房首付!

我的南京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新政可用于购房首付!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3-04-11 10:08:22   
导读: 登录我的南京APP;点击右下角“我的”,找到并点击“公积金”;进入“公积金”页面后,点击【业务大厅】;找到提取业务,然后根据提取的原因找到相应的自助办理业务,比如租房、购房或其他,按需选择;验证完成后,点击“提取”,提取成功之后就可以选择退出。

登录我的南京APP;点击右下角“我的”,找到并点击“公积金”;进入“公积金”页面后,点击【业务大厅】;找到提取业务,然后根据提取的原因找到相应的自助办理业务,比如租房、购房或其他,按需选择即可;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办理业务页面;填写婚姻状况等;选择好婚姻状况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提取信息页面,可以根据账户情况选择提取账户(公积金账户或补贴账户),若无补贴账户,则只能选择公积金账户;在核对信息无误后,输入提取金额,可以选择一种方式进行安全验证(刷脸验证或短信验证),验证完成后,点击“提取”,提取成功之后就可以选择退出。

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

2023年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其中提到公积金用于首付的问题。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以下简称“购房职工”)购买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办理流程

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购房职工携带《商品房认购协议》、身份证件原件(电子证照)、婚姻状况材料原件(电子证照)及《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登记,并打印《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

购房职工凭《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与开发企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现售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及时会同购房职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开发企业凭购房职工的《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承诺书》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已登记备案的《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到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记账手续。对预售商品房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对现售商品房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开发企业应在住房公积金划转后及时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备案手续后,由市房产局按资金监管要求拨付资金。

南京买房交流群
南京买房交流群-55群(427)
  • 董董:谁来点评下南京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3032人正在热聊南京楼市 立即加入
吉屋网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容不代表吉屋立场,仅为广大用户无偿传递更多信息,如对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时间、市场、政策等会发生变化,页面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交易数据使用。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