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
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
商业银行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等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决策,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通俗点说:开发商可以提前预支曾经被锁在监管资金账户里的资金,这将大大缓解开发商的现金流危机。
原文如下:
预售监管资金放松,到底是什么意思?
1953年,霍英东的一个决定,给全世界的地产行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革命性改变。
他带来了最早的期房分期付款和期房预售制度。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解决房地产开发资金短缺问题,商品房预售制度由香港传入中国大陆。
“拿地—施工—取得预售证—预售回款—再融资—拍下一块—施工……”形成完整的资金循环体系,七个锅盖盖十个锅的游戏就这样来了。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这样的高杠杆,快周转成为开发商快速扩张的不二法门。
为了监管商品房预售制度,“预售资金监管”的模式也来了。简单说就是:买房人的房款,不能直接给房企,要先放到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里。根据施工进度,房企可以按比例提取,有效的防止烂尾情况的发生。
打个比方,在淘宝买东西,钱先放支付宝,等确认收货,再打给卖家。
这样一来,即便房企出事,政府也能用监管账户里的钱,把房子盖完。但不少房企与施工单位串通,虚报工程进度,提前预支监管资金来抵债。
开发商仅仅盖了数层之后,就拿到了大部分的房款,想跑路轻而易举,平摊下来,开发商的风险几乎为0。
所以去年年底,在三道红线等强监管下,房企融资困难,多家房企频繁暴雷,从侧面推进了国内预售监管制度的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也成了重中之重。
去年,全国有20座城市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内容主要集中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支付、多方监督,以及信用等级”等方面。比如:
成都方面要求,将商品房预售款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房企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违规收取购房款。将预售款余额根据工程建设各进度节点支取,同时,将预售款监管额度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
佛山方面的政策也与此类似,按工程节点设置四个预售资金留存节点,留存比例根据企业的诚信分值进行调整。
西安方面,强调严禁商业银行将预收资金私自留存或划转至开发企业其他账户,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核拨预售资金,保障项目如期建设,并建立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信用管理体系。
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暖风不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也真的放松了。
曾经商品房预售制度通过先收钱,再盖房,资金杠杆的灵活运用,极大缓解了开发商的融资难题,中国房地产也迎来蓬勃发展的时代,如今相对而言放开预售资金监管,对于房企而言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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