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江宁区房地产企业联盟决定开展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该活动允许换购人用存量住房置换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收购价格将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是活动的具体细节。
活动方式
活动期间,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置换总价直接作为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首付款。存量住房收购价格将根据换购时间节点、同地段、同类型存量住房成交均价进行议价商定。
活动时间
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额满为止。
收购主体
江宁区房地产企业联盟所属开发企业。
报名须知
1. 存量住房位于南京市范围内,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
2. 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
3. 存量住房收购限额为1000套。
4. 可置换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共计1000套,具体房源信息由各开发企业在楼盘售楼处公示。
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操作流程
信息登记:换购人到房企联盟开发企业楼盘案场,申请存量住房的物权核验后,挑选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办理报名手续。
存量房收购价格确定:存量住房收购价格根据换购时间节点、同地段、同类型存量住房成交价,双方协商确定并签字确认。
卖旧买新流程:
1. 企业对换购人所置换的存量住房进行现场查勘,并审查核验相关注。资料及个人征信,符合条件的纳入“以旧换新”活动。
2. 换购人、企业委托代理人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3. 换购人现场选定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并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住房房款作为所购的新建商品住宅首付款,其余房款可通过贷款方式支付。
4. 换购人与开发企业委托人根据有关注。规定,及时完成相关注。过户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存量房交接:换购人与开发企业代理人办理存量住房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能耗费用的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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