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南京买房 >南京楼市 >南京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转移

南京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转移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09-27 14:43:55

在原单位交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的,因职工工作的变动,需要离职,那么南京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随便工作的变动而转移呢?又会有什么手续呢?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原单位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时,转入新调入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户名。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单位,中断工资关系时,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封存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户名内。  职工恢复工作时,如在原单位发工资的,继续在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到开户银行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如变动单位,则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建行网点办理转移。

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核心办理转移手续。

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办理在管理核心开户的两个单位之间转移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1、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工作调动证明文件;

2、经办人身份证;

3、转入单位接收证明。

办理本地转往外地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1、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

买房交流群-78群(315)
  • 森:时代倾城怎么样,值得买吗?
  • 时光机:挺不错的啊
  • 随心:现场有优惠活动,可以去看看
  • 随心:现场有优惠活动,可以去看看
  • Lucas:周边环境还可以
  • 小鱼鱼:值得入手
  • 贤:我老婆挺喜欢的
3017人正在热聊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