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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看到,12月18日发布的“菏建(2018)7号 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阐述,取消新购住房转让措施,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菏泽市此次出台限售政策,信号意义极强,可以认为是2018年楼市政策放松的*枪。
文件第六条提出,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荷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先去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菏泽代表了全国三四线城市尤其是地级市的市场。在11月份发布的《全国百城库存报告》表明,全国三四线城市住宅库存在连续38个月下跌之后,目前首次出现同比正常增长的现象。
菏泽市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将会对后续市场产生较大影响。“此措施肯定是利好楼市交易的,实际上在楼市潜在需求非常强劲的时候,一旦有政策上的变化,基本上都会快速转化为市场成交量”严跃进总监说。此外,专家提醒,楼市的营销口径会根据此类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但在这个过程中要防范部分价格反弹的风险。
除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之外,文件中还提出了菏泽市会加大项目征收扫尾工作的力度,用司法保障多数人的公平,以及会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高度重视棚改信访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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