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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办理贷款时需要哪些公证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0-12 16:42:38

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在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如果职工欠缴住房公积金,则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其个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和良好的个人信用;外地*的需提供*薄和出具南京市公安机关的《暂住证》。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同管理核心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书》。

6、购买商品房的,*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7、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 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厦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和紫金农商行十七家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所指定的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哪些情况需要公证

(1)借款人为单身或未能提供有效婚姻证明的,须对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公证;

(2)二手房卖方非产权人的,须对产权人委托他人买卖房产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3)二手房产权人为δ成年人或共有权人为未成年人的,须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身份进行公证;

(4)二手房卖方有共有权人的,须对共有权人共同指定的收款账户的确认书进行公证;

(5)因借款人死亡,需要变更产权人时,须对遗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公证,有司法文书的除外;

(6)增加(减少)共有权人的,须对房屋买卖协议或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管理核心在接到贷款银行送来的贷款资料后,在15日内办理完审批;15天内未办完手续的,经管理核心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借款人,不准贷款的,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贷款1至5年,年利率为4%;贷款6至30年,年利率为4.5%。

答:目前贷款1至5年,年利率为4%;贷款6至30年,年利率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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