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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连续足额缴存方可买房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0-11 17:50:05

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其房贷利率低于普通商品房而受到众多购房者的喜爱,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购房者都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具体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要求是怎样的呢?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其个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和良好的个人信用;外地*的需提供*薄和出具南京市公安机关的《暂住证》。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同管理核心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书》。

6、购买商品房的,*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7、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借款人应具备管理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贷款条件。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薄、暂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3、购买住房的材料:

4、付款证明。具有售房单λ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款证明,房款差额付款证明。

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6、由核心委托的人才服务核心代为扣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人才服务核心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

7、借款人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核心、南京铁路分核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核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

8、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布的有效证件。

凡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以上就是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购房者。另外,根据规定,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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